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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建立性侵妇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查询

2021-7-29 18:08| 发布者: 性息| 查看: 45| 评论: 0

【杭州性息】【杭州性息】【杭州性息】
(记者林岱山通讯员文超)近年来,家庭暴力、性侵、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近日,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政策性文件。

在总结深圳多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意见》,实现了“四个主动”。一是首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体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妇女儿童知识产权保护调解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精准、快捷、便捷的维权服务。二是先行联防联控机制。在前端防范阶段,关注出租屋、小店、工业厂房业主的作用,建立信用管理档案,落实有效的预警机制;发现举报阶段,确定网格员、保安员、物业经理等十余名单位和人员为日常调查的主要对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热线。三是启动联合侦查机制。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件将纳入网格化巡查和日常排查,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四是第一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党政统筹协调,深圳市委分管领导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

此外,《意见》指出,要落实性侵害妇女、未成年犯信息查询和就业禁止制度,建立性侵害妇女、未成年犯信息库;对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关注、立案、密切跟踪;对新招聘的教师、管理员、勤杂工、保安等在校园工作的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和犯罪信息的查询,最大限度地降低妇女和未成年人受到非法侵害的风险。实施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妇女儿童被发现侵权问题,将强制报告主体从法定机构人员扩大到宾馆、宾馆、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保安员、物业经理、楼宇经理、门店经理等一线人员。建立困境妇女儿童数据库,加强工作防范,降低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事件发生率。搭建未成年人取证保护“一站式”平台,在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时,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安慰、法律援助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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